默认冷灰
24号文字
方正启体

第119章 典签 (5 / 7)

作者:东周公子南 最后更新:2025/7/28 10:21:38
        正当大家对饮之时,王府的一名下人急匆匆入殿,在巴东王耳边说了一句,巴东王脸色稍变,随即一声轻笑:“让他进来吧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一位身着黑色官衣,头戴平巾帻的瘦高男子走了进来,殿中所有的喧闹仿佛被一只无形的巨手突然掐灭,全场为之一静。

        此人身材极瘦,颧骨高耸,双颊深陷,表情严肃,一进来便与整个富丽热闹的酒宴格格不入。

        第119章典签

        这便是荆州的典签官——吴修之。

        南朝多以宗王出镇地方,尤其是军府之州,刺史权力极大。为了加强掌控,监察诸王,故设典签官以督之。

        典签品级低微,一般由寒门充任,但为朝廷委派,受天子直辖,权力不小。不仅有密启专奏之权,还获准定期还都,君前私奏,上查宗王之过,下纠官佐之失,故为众官所惮。

        如果出镇的宗王年幼,典签甚至在某些情况下享有监护之权!

        当今天子第十一皇子,南海王萧子罕九岁时镇琅琊郡,曾经想出去游玩,被典签所阻,回去哭着对母亲说:“儿欲移五步而不得,与囚何异?”

        虽是孩童抱怨之言,但也可以看出典签官的威势。

        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
(←快捷键) <<上一章 举报纠错 回目录 回封面 下一章>> (快捷键→)

大家都在看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