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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49章 凡爷用法律吊打审讯官 (2 / 7)

作者:天葫 最后更新:2025/8/1 23:33:09
        很显然,对方不知道自己错在哪。

        林东凡有条不紊地指出他的审讯漏洞:

        “目前,我只是一个犯罪嫌疑人,你在无凭无据的情况下,开口就问我‘为什么要杀蔡阳’。

        你这是直接问我的作案动机。

        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我有罪的情况下,这会让我不自觉地在心理上认为自己已经被认定有罪,从而按照你预设的犯罪思路去回答问题。

        这属于典型的心理诱导,导引我朝着你预设的方向回答问题。

        你这是假设我已经是个杀人犯,破坏了公平公正的法制原则。

        我国《刑诉法》第十二条明确规定,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,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。

        你已经涉嫌违反无罪推定原则。

        像你这种违反‘无罪推定原则’的审讯方式,将来我若提出异议,相关证据可能会被法院认定为非法证据而排除。

        后果很严重哦,你要想清楚再问话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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