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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49章 凡爷用法律吊打审讯官 (4 / 7)

作者:天葫 最后更新:2025/8/1 23:33:09
        林东凡进一步证明自己的清白:“我所说的船,是指停泊在老码头的那艘雅姿娘1号,陈小渔可以替我作证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有不在场的人证?

        领头民警心生讶异,不过仔细一想,又觉得这并不能证明对方没杀人。对方财大势大,完全可以指派自己手下的人去杀蔡阳。

        领头民警又问:“前天晚上,你跟蔡阳是不是在妈祖庙碰过面?”

        林东凡回道:“见过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领头民警追问:“你们聊了些什么?”

        林东凡摆出一脸无奈的表情:“警官,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,在未经法院判决我有罪之前,我有权保持沉默。目前你们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我与蔡阳的死亡有关,我拒绝回答这个问题,希望你们能够依法进行调查。”

        第449章凡爷用法律吊打审讯官

        顿言片刻。

        林东凡又进一步补充:“沉默权,是‘无罪推定原则’的重要延伸,旨在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,防止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……!!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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