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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七章 绿珠(4k) (2 / 8)

作者:陈瑞聪 最后更新:2025/8/2 11:45:54
        刘羡没有掩饰任何言语中的不满,可石崇却安之若素,他举杯笑道:

        “世侄何必动怒呢?按照泰始律,以卑抗尊,是为逆罪,我身为主人,杀她合乎律法。而世侄如此不忿,莫非是看上了她不成?”石崇轻而易举地就推卸了责任,又逗乐道,“可惜,如果世侄早说一句,我把她送给你,又何尝不可呢?”

        石崇这完全是信口胡言,刘羡这半年随李密学法,无论是《蜀科》还是《泰始律》,他早就背得滚瓜烂熟了。按照《泰始律》,陵上僣贵谓之恶逆,无变斩击谓之贼,阿青根本毫无过错,而石崇犯下的才是贼行!

        石崇倚仗的,无非是自曹魏开始就确立的“八议”制度,也就是议亲,议故,议贤,议能,议功,议贵,议勤,议宾:

        只要犯人是皇亲国戚、皇帝的故旧、众望德高之人、才能卓越之人、功勋卓著之人、国家四品以上高官、勤奋劳作之人、前朝皇族后裔,只要没犯下大逆不道的谋反罪行,平日的些许违法之举,可以通过赎买、降职等方式免除罪责,甚至不予追究。

        以这八个准则,石崇至少占了议故、议贤、议能、议功、议贵五条。只要他不与士人为难,就算杀得血流成河,也根本无人追究。

        刘羡此时已经有些如坐针毡了。他耳边突然响起父亲曾说的一句话:“刘备的子孙和贾充、石苞、王沈的子孙混在一起,也不怕别人笑话!”他以前不太理解,但现在却振聋发聩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决定早点结束这次宴席,快步离开,但在此之前,他还有一件必须要做的事情。

        刘羡对石崇问道:“世叔见笑了,但小子确实有一个不情之请,还请世叔答应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什么事?贤侄但说无妨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我确实想向世叔要一个人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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