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一,是在国家战略问题上的倾向,亦或是国家危难之时的选择;
其二,则是在重大政治活动时,所采取的礼法制度规格。
比如当年,吴楚七国之乱爆发前,吴王刘濞已连续数十年不朝长安、不恭长安。
这便是‘不执诸侯礼’,俨然能看出其‘不甘仍为诸侯’的立场。
同一时期的齐系、淮南系各家诸侯,对长安诏令阳奉阴违,也同样是一定程度上‘不执人臣礼’,意味着他们不再认可长安天子为君。
更为典型的:南越王赵佗!
都不用说旁的,单就那一顶黄屋左纛,便直指赵佗‘僭越天子礼’,使其意欲为帝之心昭然若揭。
从事后往回看,这些逆贼,或差点成为逆贼的不安定因素,早就在礼法制度层面,表露出了自己的不恭。
反过来,长安朝堂观察、评判先有的功侯贵戚,朝公百官是否忠臣,也同样可以根据他们在礼法制度层面的表现,来得出最直观的评价。
比如,先帝年间,平米额吴楚七国之乱后,官拜丞相的条侯周亚夫,几次三番在先帝面前失仪,便意味着其虽无反叛之念,然其不恭天子之心,也已是不容置疑。
更直观的——先帝驾崩之时,刘荣第一时间告庙祭祖,并在宣室殿接受百官朝拜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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