也就不难猜测那明正典刑的百十来号人,为何没有保住小命了。
——没钱,或者说是没有牛羊牧畜、马匹缴纳罚金,没能买回自己的命。
至于那几十例大规模械斗,程不识处理的同样果决,同时却也没忘小心些、谨慎些。
最终,有数百人被判处监禁,上百人被判处死刑,且多半以降爵、罚金为代价保住了命。
当时间来到‘新制’推行第二个月,河套地区的犯罪率,已经从上个月的上千例私斗致死、数十例大规模械斗,骤然降低到了:私斗致死案件不足百例,大规模械斗案件仅四例。
于是,河套地区又多出了近百名贬爵公士,以及几个因为掏不出卖命钱,而被明正典刑的倒霉蛋。
当时间来到第三个月,‘新制’的风彻底狂风大造起来。
已经被任命为县令的原各部头人们,原本是大规模械斗最有可能的参与者,甚至是组织者。
但在这一个月,几乎每一个部族头人出身的县令们,都开始无所不用其极的约束部众,三令五申,坚决不允许成规模的械斗。
于是,河套地区这一个月的犯罪率,在‘群体械斗’这一类目,降到了令人咂舌的零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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