于是,原本一刀切的城旦舂、鬼薪白粲等无期徒刑,便因为太宗孝文皇帝的改制,而出现了更为具体的细致分类。
针对因罪失爵的官奴,分为:髡钳城旦舂、完城旦舂、鬼薪白粲、隶臣妾和司寇。
髡钳城旦舂——为刑期六年的有期徒刑,要受髡刑和钳刑。
髡,便是剃头;钳,则是用铁圈束脖子之意。
在太宗孝文皇帝废除肉刑后,此二者,便是《汉律》中,死刑以下的最终惩罚。
完城旦舂——刑期五年的有期徒刑。
鬼薪白粲——刑期四年的有期徒刑。
隶臣妾——刑期三年的有期徒刑。
司寇——刑期二年的有期徒刑。
从这些就不难发现:在太宗孝文皇帝进行法律体系改革之后,如今汉室,已经没有无期徒刑,亦或是终生乃至世袭制的惩罚了。
哪怕是隶属于少府的官奴,在刑期满后,也同样能重获自由,归于农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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