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场众人,除御榻上的天子荣外,无不是这个制度的既得利益者……
“太祖高皇帝制:凡调动兵马逾五十人,皆需虎符、诏书为凭。”
“违令者,以谋逆论处。”
“但这一条定律当中的‘兵马’,指的却是长安中央,及郡县国兵。”
“——也就是民间百姓所称的‘官兵’。”
“公侯贵戚家中壮丁、奴仆——即卸甲私兵,却并不在其中……”
捧着那一本新鲜出炉的军功核算制度改革草案,皱眉沉思了许久,终还是刘舍站出身,承担起了相宰因有的担当。
有刘舍将这层窗户纸捅破,众人便也就没了太多顾忌,你一眼,我一语的分说起过去,贵族阶级从现有的军功审核制度当中,所能得到的‘不当’利益。
“孝景皇帝三年,吴楚七国之乱,太尉周亚夫奉诏率军出征,却苦无军费,终不得已找上子钱商人无盐氏,举贷千金。”
“——乱平之后,周亚夫挟邀天之功,却仍不得不以十倍之利,即万金相还与无盐氏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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