好比一匹汉锦,从汉室北方流入草原,价值约为五金;
草原上的商人们,以五金的成本获取到这样一匹锦,将其一路转运到西域,只需要换回两倍,即价值十金的售价,就会感到非常知足。
从后世人的视角来看,百分之百的利润,显然也已经算得上是暴利。
但若是知道古丝绸之路,从起点长安,一直到终点所在的欧洲,商品价格是以何种程度暴涨的,恐怕就没人会觉得百分之百的利润,能被称之为‘暴利’。
举个十分浅显的例子。
——去年春天,即先孝景皇帝六年,有汉商在长安街头,卖出了一袋从西域带回来的胡椒。
那袋胡椒,重至多不过六两,即一百余克;
最终成交价,却达到了惊人的二十金!
折钱二十万!
不过百克的异域香料,最终价值等同于两个‘中产之家’的全部家产!
那这价值二十金、折钱二十万,重量不过六两的香料,在西域的成本价是多少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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