赵振国嘿嘿一笑:“老哥是个实在人,老弟有话不知当讲不当讲?”
胡志强:“???”
他急得一拍桌子,搪瓷茶缸在桌上蹦了蹦,
“嘿,兄弟你快说来听听。”
赵振国不慌不忙地说:“嗯,我随便说说,你随便听听...”
“你去新注册一个商标,嗯,就叫‘国清鹿血酒’吧。
这商标的使用权、归属权都归,额,国清所有,这个商标生产的鹿血酒...”
赵振国话还没说完,胡志强就在心里直呼,好家伙!之前还真是看走眼了!
振国你行啊!连《商标管理条例》都懂!
这是商标法的雏形,而且后来的商标法也规定,公司商标是可以转让给个人的,赵振国打得就是这个主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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