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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丈夫之志 (1 / 8)

作者:周府 最后更新:2025/9/14 17:31:04
        第四章丈夫之志

        在东汉时期,因纸张、印刷术未普及,相应的经学故事难被世人所知。

        张辽虽出身于边疆豪强家庭,但因从小处于战乱冲突,格外着重重武。经学或许有接触,但更多是粗知。

        张虞整理话语,说道:“春秋之时,鲁国有法,鲁人为奴妾于外,有人能赎之者,国赐钱帛于下。子贡赎鲁人而归,国欲赐钱粮于子贡,然子贡不取其金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子闻此事,问责子贡,言子贡不受钱,自今以往,鲁人不赎人。其因为何?乃子贡不受金,后人必将以受金为耻矣!”

        张虞语气微沉,劝道:“君冒兵戈之险,赴水火之间,如不得重赏,往后如有人失马,安有壮士随行相助?今君愿行子贡之所为,然望文远念及诸子,体谅虞之诚意,收下此礼!”

        子贡赎人而不受国家赏赐之事,从道德层面上看,损己而利人,看似非常高尚。但实际却因子贡不受赏赐,变向破坏了这项赎买制度。

        鲁国在制定赎人制度时,本意是想从利益层面驱动,让鲁人因利而赎买国人归国。但子贡不受赏赐,实际是在用道德去摧毁基于利益而设计的制度。

        毕竟不是所有人都像子贡那么有钱,更不像子贡有那么高的道德。在这件事后,子贡在众人的传颂下会成为新的标杆,但对后来人而言,因付出的经济成本太高,将会劝退一些因利而赎人的鲁人。

        今张虞用子贡赎人之事,先为张辽抬了下高帽,表明其非贪财之人,而后利用大义规劝,给予台阶与体面,为张辽寻得收下厚礼的理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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