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祂们而言,最重要的是:通过结合,自身能否变得更加强大?能否衍化出更强大的法则?能否在浩瀚宇宙中牢牢捍卫自己的荣誉与权柄,而不被其他法则吞噬吸收?
对于承载一切的“存在”世界而言,世界能够变得更完善、更完美,就是最有意义的事情。
而对于诸神自身来说,自我意识与自我灵性的选择,才是最重要、最有意义的事情。
无关其他,神祇灵性中最本能的爱与欲,便是祂们行动的驱动力。
爱,便是想要得到,那便足够了。
神,是法则的化身,而灵性意识,是物质吞下爱与欲而诞生的。
神不是人,本质完全不同。
是人像神,而不是神像人。
人性便是神性。
凡人所理解的人性,正是神性的宏观映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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