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顾我这一路,起初是杀官,杀那些腰里别着金鱼袋的;后来是杀吏,杀那些捧着账簿谄媚的。
再后来,只要是穿着体面些的,握着笔杆的,甚至只是看我们眼神不对的,刀都不由自主的劈了下去。
没错,兄弟们都杀红眼了!
眼里的红比那城墙上的血还艳,比宫灯的光还烈。
他们杀疯了,我也疯了!
因为只有我才知道他们为什么红着眼。
当年在曹州,我们啃着树皮的时候,这些七望的子弟正用白米喂狗。
我们在岭南瘴气里挣扎的时候,他们在长安用珍珠碾粉敷面。
「如今刀在我们手里,我承认这一刻我飘了。」
「我以为我此刻已经是长安的主人了,甚至是这个天下的主人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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