收到回信的秘书点了点头,这还真不是重点,重点是,他们给的钱比这个还多。
著作权的分成,5000万的分成,这笔钱要付给某点一千万左右。
这是一个陷阱。
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,毕竟这是他们的专利,而不是他们自己的。
而且,滕华娱乐公司出品的电影,有的时候连作者的名字都没有。
可是,这份合约上却有一个很奇葩的条款,要求苏白的下一部电影,他们也要买。
难道他们对苏白的能力也太过信任了吗?
并不是所有的作品都适合改编,也不一定所有的作品都是精品。
如果苏白真的只是个短暂的演员,那么接下来,他们还得去买别的剧啊。
但像周白这种人,自然是想到了这种事情,就算想不通,也必然是另有所图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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