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日里,他有两大爱好,其一是流连烟花之地,其二,便是逛集市,看到好东西,撒给卖家一把引路粉,等到对方收摊回家,再带人上门抢掠。
这种行为,屡试不爽,甚至,他明明能够通过钱财购买的东西,也会以这种方式白嫖。
每一次得手,都会让他诞生一股莫名的满足感。
他对林凡手中剑诀并没有多大的兴趣,他真正追求的是对方拼命逃跑却始终难逃一死的快感。
当然,他也不蠢,知道挑选狙击对象。
太弱的,快感不够。
太强的,他招惹不起。
背景不俗者,恐会有麻烦。
唯有那些小背景或者稍微有点实力的普通人,才能满足他这近乎病态的心理需求。
是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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