于是接下来两天,陈立以商会的理由去了关东军特务机关两次。
这几天,他们已经将商会手续都办好了,毕竟大家都有关系。
有了钱开道,和田直人那边也是痛快。
从今往后,陈立走私物资就不用每次都走保安局的程序,各种批文件了。
只需要以商行的名义就行,省力很多。
至于查走私,以前是宪兵那边,现在是宪兵和警察。
这两个地方是不可能查到陈立头上的。
只要有陈立开的通行证,那都是一路绿灯。
但具体生意怎么做,还是需要再商量的。
陈立的意思是,初期的资金,先是由三人分别出一部分,然后利润按照这个比例分。
以后等大家都赚了钱再说以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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