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以都不在眼前亲自动手了,都是去国外。
的确很灯塔!
我的确对方一凡有些羡慕嫉妒恨,他是真适合去那边混。
我相信他能混出来了。
就他这血统纯正的天赋美利坚人,混不出来我才怀疑呢。
对了,他去的是加州洛杉矶是吧?
那边环境好,不像波士顿那么冷,就算哪一天不想工作了,直接躺平,当流浪汉都冻不死。
又是铁杆蓝州,各种福利不要钱的发。
以方一凡的机灵劲,还有多才多艺,当流浪汉,都能成名立腕,轻松住上大别墅。
毕竟连刷盘子的都能三年住进大别野!
别误会,我是真心夸赞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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