真是抢劫不可怕,就怕劫匪有文化。
“对不起,我错怪你们了,这的确不能怪你们,而是我也没有想到他们手段升级了。
不过多少还是和你们有关。
肯定是因为你们这样的留学生太多了,也太好抢,并且太有钱了,所以才让他们有升级手段的动力。”
“还怪我们?这不该怪这个世道太黑了嘛!”方一凡叫道:“这哪里是大名鼎鼎的天使之城啊,这简直是民风淳朴的哥谭市啊!”
“你这不是认知很清楚嘛?”接待人笑道:“哥谭市本来就是美利坚各大都市的精华合集,当然也有洛杉矶的影子!
都看过美剧吧?
欢乐向的老友记里的主角之一的菲比,少女时代就当过抢劫犯,还抢过另外一个主角罗斯。
这不已经很明显了吗?
连抢劫犯都能当主角,可想而知这边的环境是什么样,人家也从来没有遮着掩着。
如果你觉得那是纽约,不是洛杉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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