罗艳那裙子中规中矩,完全不透不漏,甚至不过膝,遮掩的严严实实的,这样的打扮都能吸引变态,你就算让她穿上铠甲,也没用。
更别说你所谓的穿上你给她买的衣服,就能保护她不受侵害了。
你真不知道假不知道,什么叫制服诱惑?
不说别人,就说你整天穿的这一身律师正装,你敢说你没有穿着这身正装引发别人的强烈兴趣,然后上演制服诱惑的?
别说你没有!
你和你现任丈夫不就是在工作中认识熟悉,然后所谓的在工作中互相有好感,一步步走到今天的嘛!
你可是常年就穿着这身律师正装的。
还有你所谓的穿上正装,变态就不敢侵害,应该是从心理上让变态远离的意思吧?
可是在公交车上匆匆忙忙赶着上班的牛马打工人,难道不更容易遭受变态侵害吗?
首先她都穿正装了,说明她工作不错,然后还需要坐公交,说明经济条件不好,更加需要努力维持这份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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