理智?
去TM的理智。
想要完成击杀那名大胡子的任务。
他就必须抢在被集火之前,快速抵达大胡子身前的五尺之地。
只要近身贴打,张路不觉得大胡子,有能力抵挡。
毕竟···他的诡异能力虽然强大,但是以张路习武的经验来看,大胡子的身体并不比寻常人更强壮。
对张路来讲,他双手的力量是远超双腿的力量的。
虽然袁家铁砂掌,并不是单纯只练习手掌。
但是作为一门掌法,手上的功夫当然是强项。
蓄力!
蓄力!不断的蓄力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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