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愔十分满意大家的表现。
对于这种场合,他也是见多不怪了。
从他写诗开始,他已经习惯于被围在中心的感觉。
加上他坚强的技能水平,硬是将琵琶弹成吉他,还配合着鼓点与自己的声音优势,将一首歌曲唱得人们是振奋不已。
唱得人们是久久不能平定。
如置身于其中。
仅仅是一首歌,被他唱出了演唱会的感觉。
一人便是一个乐队的感觉。
特别是临近的人们听得更加沉迷。
歌声传开来了,一些行人甚至停下了脚步,抬起头,听着歌声传来。
这是怎么样的一种组合方式啊,是以前他们没有听到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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