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时候他家很穷,兄弟姐妹众多。
他只能跟着母亲摆摊,卖球衣和小商品。
如果生意不好,他们甚至连买食物的钱都没有。
就这样,他几乎是和母亲一起,把弟弟们拉扯大。
加入雄鹿队之后,第一次发工资时,他几乎把所有的钱都寄给了家里。
当从银行出来之后,他才发现身上的钱已经不够打车了。
当晚还有雄鹿队的比赛。
于是他决定跑步去球馆。
跑了近两公里之后,才被一对好心的夫妇拦下,载着他去了球馆。
还有一次,发工资之后,他买了以前最渴望得到的游戏机。
但很快他就后悔了,因为他想到母亲和兄弟们,想到了以前过的苦难日子。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