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常发挥,把对方律师也一并送进去;
超常发挥,连敲锤的都能送进去!
甚至就连网友们在他视频的评论区逛一圈,都要留下:我只是路过,什么也没看到,什么也没听到。求放过。
由于他在讲课时总是用张三来举例。
张三抢过劫,被抢过;
杀过人,被杀过;
吃过金丝猴,吃过大熊猫。
坐过牢,喜欢看小姑娘洗澡。
漂唱不给钱,被漂没给钱。
张三和李四相爱相杀,每一次法律条文改动,他都正好碰上。
所以网友给他冠以“法外狂徒张三”之名。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