布鲁斯抓着扶手的
手紧了一下,他明白席勒的意思,如果把现在的哥谭比作一个人,那他现在的状态,就有点像之前掉到了化学池里的布鲁斯。
全身的皮肤被腐蚀掉,露出肌肉和骨头,外貌已经面目全非,放在普通人身上,皮肤组织全部被腐蚀几乎是不可能活下来的。
但偏偏,四十年前,有人给哥谭,打了一剂***,赶上时代的潮流,建立了黑帮的体系,让伤口不会溃烂、感染。
四十年过去了,药剂的能力也即将过去,虽然这只药剂保住了哥谭的命,但是这支药剂是有成瘾性的,一旦药剂效果结束,不但会面临更重的伤势可能,还会出现戒断反应。
现在来看,伤势仍然没有危及内脏,但是如果继续这样下去,只会从表皮到骨骼内脏一点一点烂掉,到那个时候,不管单独给哪个部分做手术,都不可能救得回来。
而要给一个已经完全没有皮肤骨头和内脏全腐烂的人,做全面的手术,蝙蝠侠做不到,布鲁斯·韦恩做不到,两人捏在一起也做不到。
或许很多人认为,蝙蝠侠这个漫画角色最为值得诟病的一点就是,他明明有能力用其他方法拯救哥谭,但还非要去和罪犯抡拳头。
但其实,至少在现在身处哥谭的席勒来看,后期的蝙蝠侠的那种举动,很可能并不是因为他没想开,而是因为已经晚了。
黑帮的秩序也是秩序,只要有秩序,就不会烂到底,但原本漫画中的蝙蝠侠,在成为蝙蝠侠的时候,哥谭黑帮的秩序已走到了尽头,接下来是一个疯子的时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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