余令是真的过够了这种日子。
真要死,说不得是一种解脱。
就算不死,哪一日失了手,被抓到了衙门里,说不定也是死。
都说大明好,余令觉得这是狗屁。
里甲制度,路引制度,没有路引,你出城后跑都跑不了。
像余令这样没有户籍的本身就是一项重罪。
一个外乡人,拿不出证明自己的身份的东西,当地官府有大把的案子可以随意安在你的头上。
随便挑一个无头案,你就是主犯。
大记忆恢复术,说你是什么,你就是什么。
一个没有户籍的外地人,无疑是一块“肥肉”,各方都想从中捞取好处。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