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不上货,是陈绮梦的个人责任。
交上货,易海舟的公司不如期付钱,又成了漫长的诉讼官司。
期间,若是易海舟进去了。
林羽搞来的花品,还要跟着一起搭进去。
最后判决下来,里外里还要搭钱。
没办法。
告到天庭也要这么判!
何静呢?
口头承诺认识一个花商,全程都在保证好好的,还佯装要一起投资开分店。
然后一拖再拖,拖到没有补救时间为止。
犯法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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