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帮最初的卖方,无论是公募基金、私募基金、还是证券公司自营盘,他们要想卖出期权,就必须先向交易所缴纳一笔“保证金”,以证明自己有能力承担潜在的亏损。
规则通常是,至少要缴纳相当于合约名义价值5到20倍的保证金。
可要命的地方就在于——一旦他们卖出去的期权价格像脱缰野马一样疯狂飙升,涨幅远远超出了他们所缴纳保证金能够覆盖的范围,那就要命了!
“追加保证金通知”的警报就会被触发!
就像一张催命符,勒令他们在规定时间内补足差额!
如果掏不出钱来补足这巨大的窟窿,那对不起,交易所可不会讲情面,系统会直接启动“强制平仓”程序!
“强制平仓?绝对不行!死也不能被强制平仓!”
老总在办公室里歇斯底里地咆哮,脖子上的青筋暴起,唾沫星子喷了下属一脸。
强制平仓,那绝对是噩梦中的噩梦。
不管之前是多么牛逼的基金,多么庞大的机构,一旦被强平,交易会被立刻暂停。
然后空头仓位会被系统按照当前那个已经暴涨到令人绝望的市场价,强行平掉。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