卞莎莎听说过这里,曾经看过的地图,有迷雾的地方,就是他要做任务的地方。
如果不是这个男人带她来,她还真的找不到这里,不知道同伴们在何处,只听到了长颈鹿的声音,又有“莎莎”别的声音。
黑人只是停了一下,带着卞莎莎开始降落。
“吼吼,女人,你想不到吧!你的同伴们正在这里。”
黑人觉得有意思,那些人想逃出他的手掌心,却没想到来了这里还是让他遇到了。
“什么?他们也在这里?”卞莎莎有点愕然,想见他们,又不想让他们见到,经过了一天……,她羞于见人了。
让谁都能想到,进入了一个男人的魔爪,除非这个男人是君子,那渣渣都没有的剩。
江湖儿女对这些可能没看的那么重,不会作为女子还是希望遇到自己的白马王子。
“对,想不想见他们?伱可没想到他们这么大胆在这里猎杀长颈鹿。”
“哦,长颈鹿很好猎杀吗?”
“你这么想就错了,长颈鹿不但有毒,而且最厉害的有三价,你的那些同伴如此渣渣的修为,哪能猎杀得了长颈鹿,不被长颈鹿群杀掉就不错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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