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二号是收养了常年在外打工的丈夫抱回家的养子养女。
她不知道养子是丈夫偷拐的,也一直很疼爱养子养女。
结果丈夫癌症死了,被警察找上门才知道养子是受害者。
被警察找到一个归还原生家庭,一个送去了福利院。
女二号因为几年真感情投入、抚养,想去福利院领养养女。
被拒了,找男三号律师角色帮她争取抚养权,再次被拒。
法官说的,警察辛辛苦苦破案,好不容易把被拐的孩子找到了,你再去领养?你把法律当什么了。
但女二号的确是不知情。
她是生不了,常年在外务工的丈夫才想着领养孩子。
为以后两口子养老做准备。
丈夫常年在粤省打工,她设定是长江以北的农村妇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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