芦德豪和他不同,勋国公芦庆新家里有布匹和粮食生意,家庭条件很好,也算是三人中手头最阔绰的。
林臻把自己计划全盘托出:“是这样,我打算在京城成立一家马车公司。”
两人听后都是你看我,我看你的一头雾水。
“公司?那是什么东西?”
“是啊大哥,你说明白点。”
林臻说道:“你们不用知道公司是什么。简单点,就是我们三人合伙出钱,一人五百两银子。三个月后,每个月我都会给你们俩一人五十两银子的分红。”
胖子开始掰手指头算了:“一个月五十两...这也不多啊。”
芦德豪也表示没啥意思。
“大哥,你这生意照我们布庄差远了。我们郝掌柜做南北布匹,一个月就是上千两银子的流水。”
“你们懂什么?”林臻还得耐着性子给他们解释。
“一个月五十两,一年就是六百两,十年就是六千两!只要公司不倒,你们就可以永远享受一个月五十两银子的收入,甚至传几代人。而你们的投资却只有五百两,这不是很划算吗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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