俩人的闺蜜关系,从离开这个小院大门的那一刻起,自动解除。
二。
袭人的丈夫崔向东来到龙山后,楼宜台不得再住在小院内,爱去哪儿就去哪儿。
三。
在没有经过袭人的同意下,楼宜台绝不能往家里带男人或者女人。
“行。”
楼宜台看完后,干脆的上面签字画押。
袭人开出的约法三章,每一条都特符合她的意思。
她也不想让工作、各自派系的敌对关系,影响两个人的闺蜜关系。
更不想在崔向东来找秦袭人时,会因不敢单独在盘龙县居住,就死皮赖脸的留在这儿。
她只是在袭人面前,撕下了在外的各种面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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