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是军方多年以来的一种传统,目的是通过现金转移阵亡士兵家属的注意力,从而起到减轻悲痛的效果。
紧随其后的第二笔抚恤金来自政府,金额为10000元,在士兵阵亡的数日后就会存入家属的银行账户之中。而第三笔抚恤金则来自士兵自己购置的人身保险,他们每个月都会缴纳保费,如果本人阵亡,那么合同上的受益人将会获得最多20000元的赔偿。
倘若士兵已婚,那么遗孀每个月领取50元的生活补贴,会一直持续到其死亡或改嫁。育有子女的话,那么他的每个未成年子女每月可以领取30元的补贴,直至成年。而且这一标准是根据年均收入年年调整的。
不过,单纯的金钱恐怕并不能抚平人们失去亲人的心理创伤,于是政府还为阵亡士兵的家属出台了许多额外的福利政策。
这些家属可以申请最高三年的医疗待遇,此外还能获得一张阵亡士兵本人的ID卡,只需持有这张卡,就可以在许多商店享受优惠待遇。
如果把保险和政府的抚恤金相加,那一名阵亡士兵的家属将会获得最高3万元的抚恤金赔偿。这笔钱足够让一个普通的家庭在数年内毫无后顾之忧。
尽管金钱并不能弥补他们失去亲人的伤痛,但是却可以避免阵亡士兵的家人因此陷入贫困。而也正是李毅安所一再强调的——让军人遗族因为其牺牲陷入贫困,是整个国家的耻辱,所以国家的责任是竭尽全力照顾好他们的家人。一般士兵都是家里不可或缺的劳动力,因此足够的抚恤金对于家属是必不可少的。
也正因如此,在战场上SEA的军人才会舍生忘死,因为他们很清楚,即便是自己阵亡了,家人也可以得到很好的照顾。
看到那位退役军人事务办公室的中尉,程万礼就走了过去,询问抚恤金是否送到家人的手中。答案是肯定的。随后两个人就聊了起来,
“我们可以给他们金钱,但是……我们怎么弥补失去亲人的伤痛呢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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