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至于华国成立的分公司,可以给你百分之四十九的股份,不过经营权必须在我们手上。”
谈判说难也难,说简单也简单。
再怎么耍花招,心机,无非就是漫天要价,就地还钱而已。
对于盛田昭夫和井深大来说,底线就是不能交出经营权,股份可以给,但前提是必须保证索尼是由他们两个人做主。
鸠占鹊巢的事情,在商界太常见不过。
尤其合作对象还是林泽豪这种强人,他们必须小心小心再小心!
“你当我第一天出来做生意?”
“就算你给我分公司百分之百的股份,不还是要受制于总公司吗?”
“你有你的底线,我有我的成本核算,不管如何,少于百分之三十的股份就免谈。”
林泽豪敲了敲桌子,眯着眼睛,压迫感十足道:“拜托你们搞清楚状况,现在是索尼需要我,不是我需要索尼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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