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十七章张宏森审案二三事
因为儿媳改嫁了以后,就得他亲自伺候老伴了,他反对儿媳改嫁,让普通人看,这也是人之常情。
儿子死了,儿媳也没有生育一男半女的,她还年轻,本来和丈夫结婚时日短,也没有什么感情基础,对这个家就没有什么留恋了,就想趁年轻找个男人嫁了。
如果儿媳在这个家不走,也是很尴尬的事情,婆婆卧病在床,公公不想搭手就得她来伺候。
病人离不开人,她就得天天洗涮做饭,家里除了三亩地也没有其他收入,与其这样,还不如自己往前走一步,也不辜负自己的大好年华。
她没有办法,就坚持离去。看公公坚决不同意她走,就想到了打官司,她还找了娘家人写了状子。
娘家的读书人是个老学究,也知道她的情况,斟酌再三,就给她落笔写了避重就轻的诉状。
上面写着;儿媳体弱,公公强壮,儿媳改嫁,公公不让,求肯大老爷,让小女脱离苦海。
张宏森一看状子,马上就自己自行脑补了一下公公和儿媳的分歧,就猜测儿媳肯定在家里受到了公公的骚扰了。
公公以没有人伺候老伴的借口不放儿媳离去,儿媳不好意思明言公公的禽兽行为,只能是拐弯抹角的说公公。
张宏森气的脑门子冒火,他强压着怒气,让儿媳去西面站立,被告的公公去东面站立。
再看堂下,由于今天审案审的快,今日已经没有了要打官司的人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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