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中间层设立业务管理公司,负责知豆的日常运营,底层保留知豆原有法律实体,维持生产资质和业务合约的连续性,鲍总觉得如何?”
这个差不多也就是檀锦程旗下公司的结构。
控股股东+业务公司,除了能够做到风险隔离与税务优化之外,还能够尽最大可能减少控股股东对于业务公司的干扰。
在公司的经营当中,某种意义上来说,控股股东跟业务公司是有着利益冲突的。
鲍闻光笑道:“尉来还有闪驰的模式嘛,没问题,这个模式挺好的。”
檀锦程也笑了:“说到闪驰,我打算这一次的收购也引入闪驰科技,这一点是从知豆的具体业务来考虑的。”
知豆的巅峰,实际上就是高度依赖于政策导向,吃了政策的红利,但是面向C端用户的消费品,政策固然重要,但高度依赖肯定是不行的。
要想在市场上混下去,在依赖政策的同时也必须摆脱政策,重新打造出新的品牌形象以及构建新的渠道。
“檀总是想利用闪驰的渠道优势吗?这倒确实是一个不错的提议。”
“没错,微型电动车,无论你怎么号称高端,但其实做的就是低端生意,与两轮电动车的渠道相结合,是比较不错的选择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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