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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0章 大华公司 (6 / 11)

作者:录事参军 最后更新:2026/5/22 13:40:03
        李卫红轻轻点头,说起前因后果,原来,两个月前,福平市消防大队进行全市消防设备检查,对电力大厦进行抽检时,在五楼和十一楼各随机抽样甲级钢质双扇防火门,一扇门留存,一扇送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。

        最后国家检测中心出具了报告:“送检的钢质双扇防火门经按GB7633--87进行了二十一分钟的耐火试验……已丧失隔热性,其耐火极限等于0.7小时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钢制防火门分为三档,甲级耐火极限不应小于1.2小时,乙级钢质防火门的耐火极限不得小于0.9小时,丙级钢质防火门的耐火极限不得小于0.6小时。

        而安装在电力大厦的大华防火门是标为甲级的,福平市消防大队马上出动,对大华公司销售点地消防器材进行突击检查,结果发现了很多问题,于是消防大队将该销售点器材全部封存,展开进一步调查。

        谁知道前几天消防大队接到了大华公司的律师信以及法院传票,大华公司一纸讼状告到了福平市人民法院,提起行政诉讼,认为武警福平市消防大队在该事件中存在严重违规行为,请求法院责令福平市消防大队尽快归还被扣器材并公开道歉,挽回该公司的名誉损失。

        李卫红又道:“据说他们的主要依据就是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三十七条,好像是说我们扣了他的货品,必须在七天内拿出处理办法,不然就是违法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说着李卫红就腼腆的笑笑,对唐逸道:“首长,我不太懂这些法律的条条框框地,但我觉得我们作的没有错,他们就是想钻法律的空子,法官总懂这些吧?我就不信会判我们输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唐逸笑笑,他对这些也不熟悉,但从李卫红的经历看,对行政执法机关的干部们进行法律培训已经刻不容缓。

        现在民告官的官司越来越多,看似荒诞,其实但凡民告官,一般来说这个“民”就是有了相当大地把握,这几年民告官的案子,倒是“民”胜诉的更多一些,当然,这里地“民”其身后背景就有待商榷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李卫红又道:“本来我们对行政应诉没怎么重视,但前几天。我接到了支队长的电话,他说大华是优秀的消防器材企业……”犹豫了一下,就不往下说。

        唐逸笑笑:“是叫你息事宁人吧?支队长?市消防支队吗?正的?孙杰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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