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所谓武,便是县城之治安。”
“所谓法,便是刑律。”
“县令为文,县尉为武,县丞为法,三者之间,各尽其职,互不干涉。”
“自此每县分为三大衙门,县令总领各项事务,县尉负责破案抓捕,县丞掌司法定形。”
“县令之下,分设县学,掌教化。”
“设课税司,掌收税查税。”
“设农业司,掌水力建设,农业种植。”
“设商业司,掌坊市杂务。”
“另设审计司,依法审计各公廨用度,收入支出统计情况,核查监督各项开支使用。”
“县尉之下,每十里地设治安司,约十人左右,管区域内各项治安。”
李承乾不疾不徐的说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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