还有对州府的制度改革。
在县城三权分立的基础上,增加监察司,负责对州府内,包括县城官员的监督审查。
州府对县城,也并不是进行垂直管理。
文官为文官,武官为武官,法官为法官。
自下而上的三套体系。
跟之前县令可以直接任命县尉不同,州府增设都察院,为县尉的直接上司。
都察院的上边,则对应刑部。
第247章:陛下还没驾崩呢,太子就搞新政了?
另州府增设司刑寺,为县丞的直接上司,对应最高为大理寺。
三套不同体系的官员,理论上来说不会相互流动,只在各自的体系内升迁。
总体来说,县令的官职要比县尉跟县丞大半品,但没有权力直接任命或革职,即便有所渎职,也是由都察院,司刑寺来进行处理跟安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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