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你都还没写呢,《人民文学》就和你约了?”李小林一脸震惊,随后一脸愤慨,“他们的人也太草率了,稿子都是这样约的吗?”
江弦翻了个白眼,你不是也干了么。
他没理会李小林遗憾的抓耳挠腮,他继续抓紧时间写起《许三观卖血记》这篇稿子。
[一乐看到了胜利饭店明亮的灯光,他小心翼翼地问许三观:“爹,你是不是要带我去吃面条?”
许三观不再骂一乐了,他突然温和地说道:“是的。”]
说出来可能很多人不信,余华这个作家,很擅长写爱情,这事看过他的《第七天》就知道了。
在此的基础上,余华又很会写家庭,很会写一个温暖的家庭。
这一点可能不太好理解。
对比就行,想想那么多网文里那些让人忍不住炸毛的重量级爹妈,还有什么一重生就让父亲结扎的神奇文章,大概就能明白这个会写家庭是什么意思。
余华擅长写出一个让人忍不住喜欢的家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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