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寄完,飞机票的事弄妥,李恒又去五角广场转悠一圈,最后根据高中英语老师的喜好,买了一双精美的秋款女鞋邮寄出去。你送我羊毛衫,我送你鞋,咱礼尚往来,他这样念叨著,又骑自行车赶回教室上课。
接下来的日子,李恒快速进入了自己的大学节奏。
每天早上6点起床,先是到操场慢跑几圈,如果有碰到打篮球的就加入进去,打打对抗赛,投投篮,锻炼锻炼身体。
吃早餐的时候,会抽空去校门口报刊亭买一到俩份报纸,趁第一节上课之前浏览完自己想要看的新闻,上课认真听讲,若是毛概和大学英语这种课,他一般会看赵阿姨送的相关书籍和研究文献,为写作《文化苦旅》持续充电。
余淑恒早就注意到了李恒在自己课上开小差,她也不点破,只是中间有几次绕到教室后面瞅眼,明白他在为创作做准备后,又悄然离开。这一幕让325众人和前排的女生感觉特别牛逼。
李娴第一个忍不住,翻身问:「师傅,老师为什么不说你?」李恒眨眨眼,笑道:「因为我英语好啊。」
此话一出,众人是服气的,他英语著实厉害。
厉害到什么程度咧,在课堂上有好几回同英语老师口语交流,丝滑程度完全不输余淑恒啊,都被当做典范在统计学两个班传颂了。英语课下课后,一回到寝室,胡平就堵住李恒问:「老李,你星期天晚上有没有空?」
第171章,逆天的联谊寝(求订阅!)
李恒问:「老胡同志,怎么了?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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