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是一个爱花之人。
尤其是美丽的花,他无法拒绝,往往能蹲在边上观赏半天,喜欢用手抚摸花瓣,甚至探进花蕊,咦哟!那种一探到底紧凑感就犹如蜜蜂采蜜一样,极度顺心。
静心十来分钟,李恒按照自己的节奏看书,个把小时后,灵感充沛的他放下书本,开始写作。
不知不觉,他已经写到了第33篇章,离预计完本还差9篇章。
这章他主要写的沪市西南角龙华,为了写好这篇,他翻阅了大量本土资料,做到心中有数才敢在原作的基础上动笔。
”…毕竟有一点方便,到时候觉得自己不行了,用不著向殡仪馆叫车,自己慢慢走去就是...
笔尖到这时,他忽地想到了那个来沪市第一天就拿沪市殡仪馆开玩笑的缺心眼,也不知道这货在大学过得如何?
是不是还一样潇洒,嘴里一片片我草我草?看来有时间得去瞅瞅他才行。
稍后又想到了高中英语老师,唉,他也想红袖添香啊,没人给自己倒茶了,甚是恓惶。
思维开小差就如同抽空外出逛了趟窑子,裤袋一勒紧,又得暗戳戳回来干正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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