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的,这种非矛盾性的临时杀人,往往都是将矛盾转化为了另一种‘目的’。
凶手确实存在这类目的,但问题在于
“太模糊了点吧。”
李建业看着死者那成为空壳的肚子中,剖出的大量内脏,眉头紧皱。
奸杀的目的在奸,但此案凶手的目的,总不能只是剖出内脏吧?
她更进一步,更具体一点的目的呢?
比如,剖出内脏,是为了什么?
死者曾经吃下过对方什么东西?
还是说,死者体内藏有凶手想要的?
这些都看不出来。
“她的行为,给我一种很混乱的感觉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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