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他杀人是有前置条件进行筛选的,这个前置条件的不同也会导致不同的后果,就是死法不同。”
张梁若有所思的想着。
“只是这个后果和前置,是对方随便找的,还是说具备某种关联性?”
什么意思?
这么说吧。
在凶手的这一套逻辑中。
死者的身份以及其所做过的事便是他筛选目标的前置条件,而条件往往都是按照结果来筛选的。
结果在眼下,就是案发现场。
换句话说,凶手是否并非是先找的陈洪再想的死法,而是先知道了死法,按照自己这个死法,筛选出了能得到答案的条件!
就好像,给你数字2,然后你填1+1一样,而非给你1+1,你填2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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