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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七十一章 议定 (2 / 8)

作者:孤独麦客 最后更新:2025/7/18 19:46:39
        “彼时秀容县在审案,许百姓旁观。县令乔豫责问一部大为何杀人,部大答曰‘所杀者,家中奴婢耳’。老夫从侄探问左右,得知所杀之人并非奴婢,乃部落氏族头人。该部不大,只有五姓,一姓乃部大所宗,一姓便是被杀之人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至于为何被杀,具体缘由不甚了了,只从审问来看,被杀之人不愿尊奉部大号令,说自家牧地乃朝廷划分,每年往返于山中牧地与山下农田之间,就连种植之术都是朝廷所教,与部大并无关系,更无须向部大纳贡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部大恼怒无比,责其违背祖先盟誓之语。被杀之人毫不退让,最后酿成打斗,死伤多人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秀容令乔豫判部大斩刑,胁从不问,其子侄赔偿牛羊若干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此言一出,众皆动容。

        部落之所以成部落,便是由多个氏族组成。

        以拓跋十姓的普部为例,除世袭部大之位的普骨氏(亦称普氏)之外,还有普乃、普屯等氏族。

        氏族少则数百人,多则一两千,氏族围拢在你身边,你才是部大,氏族散了,你就降格成氏族头人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乌桓人由于汉化较久,没有那么严密的部落组织了,整体豪强化,但对外时仍以部大相称,氏族头人依然存在,有点类似汉地的宗族。

        秀容县令插手部落内部事务,是对部落大人权力的侵蚀,毕竟部大最初可是由部落断事官演变而来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县令都能裁决部落内部争端了,那么还要你部大做什么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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