村社集体活动,如社日节之类,平均一年的支出是二三斛粮。
日常用品支出,这个姑且算与家庭养殖、农闲出外佣工收入相抵。
综合算下来,一户每年至少支出粮90-120斛、绢布五匹半、绵麻三斤。
那么收入呢?
假设五十亩地,粟麦亩收三斛、杂粮亩收一斛半,两年三熟制下,每年大约收一百八十八斛粮豆。
五亩宅园中,拿半亩用作住宅,四亩植桑,可出绢三匹。
绵三斤倒是不难,都是些杂碎丝头之类,但绢还差两匹半。以两亩桑林出绢一匹半来算,还差三四亩地。
这个其实倒不难解决,因为一亩地只能种八株桑树,那是考虑到不能太密。而在田间地头、池塘周边之类的破碎小地块上,还可以种桑树。
实在不行,多拿两亩地出来就行,且种桑树的几亩地里,桑下还可以套种豆子、瓜果菜蔬之类,这也是一笔收入。
另外,梁王最初在陈郡收拢旱灾蝗灾后的流民,最初一户给田三十亩。那些人家一户最多两三人,甚至单丁成户,三十亩勉强够用,毕竟人少,当时也不怎么收税。
后来人多了以后,每户倍给田,而收税只按五十亩计,多出来的十亩不课税,只要能种,收的都是自己的,这十亩地完全可以植桑种果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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