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为墨家除了有组织行动能力,甚至还有自己的一套内部法律!
哪怕这套法律只针对墨家内部的墨者群体,墨家也完全可以将这份对律法、对‘规矩’的执着和坚守,以《汉律》的形式用到底层民众身上,从而取代汉家现有的司法、执法机构。
而这样的墨家,在战国时期之所以存在,是因为战国时期的各诸侯国,本质上并不是统一的封建政权。
非但不是中央集权的政权,甚至都没有‘中央集权’这个概念!
在那个时代,诸侯国们除了作为最高统治者的国君,还有许多地位不比国君低多少,亦或是与国君平起平坐,乃至于地位高于国君的‘类统治者’存在。
比如:楚虽三户的‘三户’,指的便是实际掌控楚国的屈、景、昭三家,而非作为楚国王族的芈姓熊氏。
在那样一个特殊的时代,各国之间纷争不休,几乎每一个国家,都把绝大多数经历放在了攻伐、战阵之上。
——得多征点兵!
——得多备点军粮!
——其他的事都靠边站,先把仗打好!
——什么墨家不墨家,什么基层不基层的,先保住国土、保住国家再说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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