而法家,正如其名:其实就适合专精于法律。
根据现实状况,研究新法也好,在旧有的法律体系框架内,寻求查漏补缺也罢——都是法家擅长,且必然能做好的。
但若要说成为执政学派,主导一个封建王朝的整体大方向,刘荣还是有些无法信任法家。
不单是因为法家的履历上,有‘暴秦’这个无论如何都洗不掉的污点,也同样是因为法家的治世哲学,实在很难让刘荣沟通。
后世有这么一种说法。
商鞅,李斯,董仲舒三贼,接替完成了华夏统治者对华夏底层民众的愚化、奴化,让华夏底层民众再也抬不起头,只能世世代代接受统治者的压迫。
这个说法固然偏激,但既然能出现这种说法,就说明其中,也未必完全没有可取之处。
而这其中,最为核心的论点,便是法家对底层民众的治理方式,是存在极为严重的漏洞的。
——人,不是牛羊牧畜。
不是你说往哪干赶就往哪赶,你说宰了吃肉就宰了吃肉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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