理论上来讲,给这些败光了家产,把百亩良田尽数变卖的破产农民赐田,让他们重新回到自耕农群体的怀抱,确实是利国利民的好事。
但问题在于,凭什么?
太祖皇帝给你一百亩地,你给败光了,我还要再给你一百亩地?
真要是这么干了,你把我给的这一百亩也给败光,是不是还得继续给你赐田百亩?
再有,便是那句古今通用的:不患寡,而患不均。
——甲乙两家农民,都得了太祖皇帝赐下的百亩田;
甲辛勤劳作,靠这百亩田养活了一家老小;
乙好吃懒做,坐吃山空,把这一百亩田给败光了。
这种情况下,若天子给乙赐田百亩,让甲乙二人重新回到起跑线,即‘各有百亩田’,那对甲公平吗?
长此以往,占底层百姓农户中绝大多数的‘甲’们,恐怕也会生出这样的心思;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