而农税减半取三十税一、口赋减三分之二,取每人每年四十钱,却并非法定减免,而是历代汉天子于每年年末、秋收之后,酌情减免。
用官方措辞来说,便是:农税十五其一,口赋一人一算,这是法定义务;
而农税减半、口赋减三分之二,则是天子个人为百姓减免的义务、许下的恩赐。
至于后世人,之所以会有‘汉农税三十取一,口赋每人每年四十钱’的刻板印象,则是由于历史上的文景之治,即太宗、孝景皇帝在位期间,几乎没一年,汉天子都颁下了农税减半、口赋减三分之二的恩赐诏。
——太宗皇帝在位二十七年,有足足二十五年都是如此。
先孝景皇帝,在历史上在位十六年,更是有十五年都颁布了税、赋减免诏。
这才使得无论是后世人,还是当世天下人,都下意识将三十税一的农税、每人每年四十钱的口赋,误认为了汉室的法定税赋比。
但事实上,太宗皇帝在位二十七年,之所以有两年没有减免税赋、历史上的孝景皇帝在位十六年,之所以有其中一年没有减免税赋,正是为了借此提醒天下人:别真以为农税三十取一、口赋每人每年四十钱,是我汉家的法定税率了;
农税十五取一、口赋每人每年一百二十钱,才是法定税率!
至于税赋减免,则是朕为尔等百姓民许下的恩赐。
别把恩赐当寻常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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