邵勋决定使用南北朝中期开始的以官品为俸禄发放依据的制度,摆脱混乱的双轨制。
国相一年的收入分为五部分。
粮:600斛。
布帛:绢100匹、绵70斤。
钱:暂无。
禄田:六顷(在职期间享受此项收入,离职则无)。
力役:田驺六人,负责耕作禄田,若不够,可增加人手,反正俘虏很多。
国相之外,第六品大农、傅每年得粮480斛、绢70匹、绵50斤,禄田五顷,隶役若干。
另有五个八品官,年得粮240斛、绢30匹、绵20斤,禄田三顷,隶役若干。
“年支两千余斛粮、近四百匹绢。”邵勋回道:“或许更多。”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